姓名: | 张恒 | |
领域: | 企业战略 运营管理 领导艺术 | |
地点: | 北京 朝阳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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____________[ ]号 ______(被申请人): ______(申请人)不服你机关的__________________(具体行政行为)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,我们依法已予受理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(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)发送你机关,请你机关自收到申请书副本(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)之日起10日内,对该行政复 议申请提出书面答辩,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、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。 特此通知。 年 月 日 (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) 实战创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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